1.董事會工作部 (負責人:高崇東)
(1)負責組織公司各項制度的建設工作;
(2)負責公司本部及各下屬公司董事會日常事務管理;
(3)負責昆明交投董事會議題、材料的收集、整理、起草及籌備董事會會議相關工作;
(4)負責下屬公司董事會材料審核,配合各下屬公司總經理籌備董事會會議;
(5)負責組織擬定昆明交投整體發展戰略規劃,根據昆明交投戰略規劃,指導各下屬公司擬定發展戰略規劃,修改戰略變化信息并提出相關建議;
(6)負責交投及各下屬公司對外公開信息的審定及交投對外公開信息的發布和披露工作;
(7)負責合同會簽,并根據相關權限提出合同授權建議;
(8)經董事長授權,負責各下屬公司的日常協調管理工作;
(9)負責公司本部及下屬公司資本運作(包括投資、籌資)項目的統籌、協調、管理及方案擬定與評比;
(10)負責公司對外投資的歸口管理:包括對外投資管理制度、辦法的制定,對外投資單位及事項的溝通、協調工作;
(11)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12)負責公司領導交辦相關事項的督辦;
(13)完成董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2.綜合管理部 (負責人:鄭玲玲)
(1)負責制定或修訂公司行政后勤有關方面的內部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文件收發、傳閱、上呈下達;負責公司文書和檔案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
(3)負責公司形象宣傳、網站維護、內刊出版、標志等有關業務的歸口管理及公共關系管理工作。負責上級有關部門和業務單位來訪人員的接待和其他公共關系管理工作;
(4)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檢查、督促、落實公司領導和有關會議所形成的決定和決議,及時反饋督查督辦情況;
(5)負責承辦或配合組織公司各類會議的籌備、會議材料組織以及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整理等相關工作;
(6)負責公司證照和印鑒的歸口管理;負責證照的年檢、工商變更和登記備案相關工作;
(7)負責公司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管理;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及公務用車的購置、管理、調度和維修等相關工作;
(9)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布置及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3.資本運營部 ( 負責人:李晨晟)
(1)關注國內國際宏觀經濟政策、貨幣政策、經濟趨勢、金融事件和經濟方面的相關信息,對發現的有用信息及時向公司管理層匯報;
(2)根據上級部門安排及公司發展要求,組織擬定年度融資、投資計劃。按公司確定的投資項目及時擬定相關投融資方案并組織實施;
(3)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充分利用資本市場,負責公司金融產品研究開發,并按不同項目的特點提出相應融資方案;
(4)依托基金管理公司,負責基金募集及管理工作,與相關金融機構溝通協調,積極開拓并建立有效的融資渠道;
(5)負責公司本部項目的數據庫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及子公司進行項目包裝、策劃工作;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 財務管理部 ( 負責人:周云浩)
(1)按照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制止公司不符合財經法規、政策制度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2)全面負責公司日常財務會計的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各項財務制度、財務考核辦法及財務控制措施,規劃實施和維護公司會計電算化系統;
(3)統一負責各下屬公司的財務歸口管理工作(會計核算及資金管理);
(4)負責公司日常財務業務、會計核算及賬務處理工作,編制、解釋和分析公司統一的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分析和報告公司經營指標和經營業績;
(5)負責公司各類資產的核算,定期組織資產的清查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管理,會同綜合管理等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
(6)負責公司資金的管理與調配,完成日常收支及記賬工作,辦理各種支票、匯票等收付款業務;
(7)負責庫存現金、發票及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的管理,負責公司現金、銀行結存工作及日記帳的編制與管理;
(8)定期進行財務綜合分析預測,提供財務分析報告,針對問題及時提出財務控制措施和建議;
(9)規范、組織公司依法納稅工作,審核內部各單位納稅申報表,檢查、防范稅務風險;擬定稅務籌劃方案,跟進已批準稅務籌劃方案的實施。按時上繳稅款,協調公司與銀行、稅務、資產管理部門的關系,嚴格保守公司財務機密;
(10)及時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政策,收集相關信息,對公司新的業務項目、投融資項目進行財務分析和預測;
(11)組織公司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及下年度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12)按照財務審批程序及度財務預算報表及相關資料時辦理工程建設資金的撥付;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土地管理部 (負責人:肖鑌)
(1)負責公司市政項目融資中的土地配置及土地一級開發委托合同簽訂相關工作;
(2)負責公司土地基礎情況盤點相關工作并編制土地開發經濟可行性分析報告;
(3)負責編制土地收儲方案;
(4)負責配合財務管理部,審核需撥付的土地一級開發項目資金;
(5)配合土地收儲工作實施期間的征拆工作及與此有關的協調及管理工作;
(6)編制公司年度土地供應方案;
(7)開展土地供應營銷工作;
(8)組織實施土地供應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9)建立并完善公司土地信息數據庫;
(10)負責土地檔案及臺賬管理;
(11)根據土地項目經濟可行性初步分析計劃,擬定該項工作內容涉及的招投標工作計劃,并參與招投標相關工作;
(12)相關市政項目及土地開發資金的融資配合工作。
6.審計部 ( 負責人:廖駿輝)
(1)負責制定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對公司職能機構及下屬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執行計劃、預算、程序、合同等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3)負責對公司職能機構及下屬公司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所有者權益進行審計監督;
(4)負責對公司職能機構及下屬公司經營、管理、效益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
(5)負責組織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
(6)負責組織開展公司職能機構及下屬公司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7)負責對公司職能機構及下屬公司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
(8)負責對公司職能機構及下屬公司重要投資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9)負責對下屬公司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10)負責辦理公司權力機構或者主要負責人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
(11)負責辦理審計機關交辦的查詢、核查等有關審計事項;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7.人力資源部 (負責人:施麗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人事、社會保險等法律、法規、政策,依法維護公司和員工合法權益;
(2)制訂、修訂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指導下屬公司制訂相應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督導各下屬公司的執行情況,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建議;
(4)負責對公司人力資源狀況進行調研、分析,提出人力資源規劃建議方案。指導下屬公司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5)編制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組織實施。根據公司經營目標、有關會議決議和各崗位人員要求,負責實施人力資源配置、招收、招聘等有關具體工作;
(6)負責勞動合同的動態運行管理,組織辦理員工招收錄用、勞動合同訂立、續訂、解除、退休及勞動關系維護等日常的人事管理;
(7)定期進行崗位調查、分析,實時了解公司職位動態和需求信息,提出職位調整建議;
(8)辦理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及下屬公司中高層人員任免、考核等手續;
(9)建立、管理公司員工檔案,構建公司人力資源信息庫;
(10)組織制定公司薪酬福利方案報公司審批后實施,審核各下屬公司薪酬福利方案;
(11)組織公司各部門完成績效考核評價,匯總、審核考核結果并報公司審批。依據審批結果,督促財務部完成公司員工的薪酬按期足額發放;
(12)負責公司員工保險(五險一金)福利的辦理、日常繳費等工作;
(13)負責員工考勤和各類請假、休假的歸口管理,加強勞動紀律的抽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14)完善公司培訓體系建設,負責制定公司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不斷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和業務素質;
(15)組織制訂公司各部門職責和職能,制定本部門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
(16)配合公司法律顧問處理社會保障及勞動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
(17)完成上級和公司領導、專題會議下達部署和安排的其它有關工作。
8.合同預算部 ( 負責人:尚躍華)
(1)負責公司本部及各下屬公司合同審核、管理等法律事務工作;
(2)負責公司本部及各下屬公司項目工程預算審核及管理工作;
(3)負責公司招投標歸口管理工作等;
(4)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和監督;
(5)負責公司日常法律事務。
9.高速公路管理事業部 ( 負責人:梁德榮)
(1)負責由公司投資的所有公立和城市道路項目的立項、報批、投資管理、合同談判、運營管理等項目管理工作;
(2)負責配合做好項目的征地拆遷、資源配置和融資事宜;
(3)負責所有道路項目的來文處理;
(4)承辦公司文件和會議安排的道路項目;
(5)負責參加相關業務會議;
(6)負責管轄高速公路業務板塊所有下屬子公司;
(7)負責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0.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管理部 (負責人:彭英雄)
(1)落實安全/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及中央、省、市政府等上級部門下達的相關安全/環保文件;
(2)制訂公司安全/環保管理制度、作業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
(3)制訂公司年度安全/環保工作計劃;
(4)建立安全/環保目標考核機制,對公司各部門、下屬公司實施安全/環保目標考核;
(5)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安排布置公司的安全工作;
(6)組織開展公司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7)參與公司項目安全、環保、消防等的“三同時”管理工作;
(8)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
(9)組織開展公司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10)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11)建立公司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12)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公司各下屬公司的各項安全/環保工作,對公司各部門、子公司安全/環保工作完成情況提出安全獎懲意見和建議;
(13)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健康相關工作;
(14)完成公司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11.黨群工作部(工會) (負責人:李曉妍)
(1)黨務工作職責
① 全面負責公司黨委的日常工作。落實公司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黨內規章制度建設;
② 負責對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獎懲、通報;
③ 負責公司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對公司中層干部的培養、考察,對其選拔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④ 負責公司黨委文件、報告、計劃、總結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做好對基層黨建、民主管理、群眾工作和理想信念、 形勢任務教育等開展情況的檢查、督導和考核;
⑤ 做好黨員發展、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和黨費收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黨組織和黨員信息庫,完成黨內統計年報工作;
⑥ 負責公司黨代會、黨委會、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會議的籌備及會務工作,起草會議文件、作好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或決議,負責宣傳貫徹公司黨委決議、會議精神和有關要求;
⑦ 根據公司黨委統一部署,組織開展中央、省市委、國資委黨委安排布置的各種活動。強化企業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工作;
⑧ 做好調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黨員干部隊伍狀況和職工思想動態,為公司黨委加強和改進黨建思想政治工作,推進企業科學發展、構建和諧,提高民主決策水平,提供依據;
⑨ 做好黨務公開工作;
⑩ 完成市委、市國資委黨委和公司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會工作職責
①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公司工會的決定,負責公司工會的日常工作,全面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
② 代表和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它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公司工會是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③ 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建立平等協商制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幫助和指導職工與公司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監督執行;
④ 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和經營管理創新等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⑤ 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組建和管理各類業余活動團體和協會;
⑥ 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公司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努力為職工辦實事。開展“送溫暖”和“獻愛心”活動,關心和幫扶有困難的職工;
⑦ 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職工工作,開展“四自”教育;
⑧ 抓好各級工會組織建設,開展“建家”活動。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建設好工會專、兼職干部隊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
⑨ 在公司黨政的領導下,協調落實公司司務公開的各項工作;
⑩ 協調落實公司職工計劃生育的各項工作;
⑩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12.紀檢監察室 (負責人:趙克將)
(1)在上級紀委和公司黨委領導下,負責昆明交投和下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紀律檢查工作及行政監察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市委市政府、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司黨委、行政班子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3)緊緊圍繞紀檢監察部門“教育、監督、懲處、保護”的四項職能,維護黨的章程、黨內其它法規和政紀的嚴肅性;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公司及下屬公司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等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決定、決議、命令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檢查、處理公司范圍內所轄黨的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案件;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以及黨員的控告、申訴,維護黨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5)制定公司黨風黨紀和反腐敗教育規劃和計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黨員和干部遵紀守法,廉潔從業。
(6)協助本級黨委做好黨員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參與對黨員、干部的評議、考核、選拔和任用工作;
(7)監督本級黨委、行政班子“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執行。監督公司各部門、全資、控股子公司財務制度的運行和管理,監督資金審批、工程招投標、工程項目建設、土地開發、物資采購和資產處置等重要事項的運作過程,開展重點工作督查;
(8)指導公司所屬黨組織紀檢工作。抓好紀檢隊伍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組織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提高紀檢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9)調查處理公司任命和管理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有關違反政紀和行政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并保護檢舉、控告人的合法權益;
(10)履行黨內法規和行政監察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承辦市紀委十四紀工委、市國資委紀委和公司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13.投資管理部 (負責人:納恒哲)
(1)負責公司固定資產投資和股權投資的歸口管理,對公司投資項目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投資風險管理;負責擬定公司重大投資項目的收益指標,以及開展對公司投資項目的監管和投資項目效益評價工作;
(2)負責擬定公司投資管理相關規章制度;負責編制公司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劃及三年中期規劃,指導相關下屬公司編制年度投資計劃并做好項目儲備工作;
(3)按照市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和市統計局等部門的要求,貫徹落實公司固定資產投資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任務,負責公司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相關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協調和項目跟蹤機制,對公司固定資產投資年度目標任務相關投資項目適時跟進,及時上報投資項目推進需協調解決問題,做好分析、跟蹤和立項督查工作;
(4)負責投資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和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等信息系統的填報入庫相關工作;
(5)負責公司及相關下屬公司投資項目的統計工作,并對相關公司的資本結構、產權結構和實施項目進展情況等內容建立動態信息庫;
(6)負責公司股權投資相關工作,按照公司決策規則和程序的規定負責投資合作項目的前期考察調研、信息收集、可行性研究論證和風險評估分析,提交公司評審決策;負責起草投資項目建議書、協議書和經濟合同等有關文件;
(7)負責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經濟和社會環境的評估和預測,收集市場信息、項目信息,及時掌握市場發展動態,為公司的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